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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年止,全台灣登記有案的出版社累計達六千家,從一九九四年起,

我們的年新書出版量就已經超過三萬大關(以國際書號中心登記筆數計算

),而在經濟負成長的前年,這個數字則第一次正式突破四萬種(四○七

○二種)。出版自由不只是明文載諸中華民國憲法,更是各種法令(如著

作權法)及相關單位(如國際書號中心)實質上鼓勵的原則。

也就是說,我們每天早上(包括禮拜天)一睜開眼睛,市面上就會多

出一百多種新書;我們一年出版的新書,任何人一輩子都看不完。以書種

的絕對值來說,台灣已經躋身出版大國之林(跟法國相當),若以平均人

口新書量來說,我們則超越美日德法,直追英國。

有人說,一年四萬種新書,是可怕的災難,是出版社短視近利,為求

資金周轉,以書養書,導致惡性循環的結果。姑且不論這種理論有多少實

證研究可供佐證,單就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來看,就不免少了一點全局觀照

的視野;我們反而應該慶幸,能夠擁有這麼多的選擇(而感到生為台灣人

的幸福),甚至應該是只覺其少而不覺其多才對——為什麼日本人一年可

以有六萬種選擇,德國人一年可以有八萬種選擇,美國人一年可以有十萬

種選擇,英國人一年可以有十二萬種選擇,而我們只能有四萬種呢?

有人說市場消化不了、書店也容納不下呀!書店放不下這些書,不是今天

才出現的問題,十五年前出版業界就已經為爭奪有限的書店空間而殺紅了

眼。十五年後,我們書種倍增而景況依舊,廝殺當然更慘烈,但是我們要

因為這個緣故而自廢武功,把台灣最彌足珍貴的新書出版量設下限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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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感覺是,絕大多數的出版品都算是垃圾。曾經有一個典故,著名的歷史學家陳寅 恪,當年從歐洲返國時,去見他父親的朋友夏曾佑,夏對他說:「我很高興你能懂很多文 字,有很多書可以看,我只能看中國書,可惜都看完了,現在已無書可看。」陳寅恪當時 以為此老荒唐,中國典籍浩如煙海,豈能完全讀畢?等到他七十歲時,卻和夏有了相同的 感覺:「中國書雖多,不過基本幾十種而已,其餘不過翻來覆去,東抄西抄。」 基本上 我認為 並不是把一堆自以為優美的文字堆砌在一塊 就叫文學 更何況是不太優美的文字... 我承認我也看痞子蔡 也看過籐井樹 甚至滿喜歡懈寄生、我們不結婚好嗎?...等等 但我覺得 這就像我也喜歡吃麥當勞、啃得雞 但並不等同於 麥當勞、啃得雞就叫做美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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